新《个人所得税法》下稿酬所得如何缴纳个税
作者:孙文亮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发布后,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与原《个人所得税法》相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主要变化如下:
(1)将稿酬所得归为综合所得。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稿酬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2)由原来比例税率(20%)改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原《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税收优惠政策由原来的税额式减免改为税基式减免。原《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2、新修订的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稿酬所得=每次稿酬收入×(1-20%)×7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税率-速算扣除数
3、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但考虑稿酬所得是按次确定应纳所得税额,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有必要将年度个人所得税税率(税率表一)换算为月度率税表,换算后的月度税率表如下:
5、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按次纳税计算案例
案例(1)李某在某社出版《建筑业增值税纳税实务》一书,一次性的稿酬收入为50000元,
按修订前的个税规定,甲某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20%×(1-30%)=5600元
按新修订的个税规定,李某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第一步,计算稿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50000×(1-20%)×70%=28000元
第二步,判断算稿酬所得适用的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李某稿酬所得28000元在第4级25000至35000元之间,适用税率25%,速算扣除为2660元
第三步,计算计算稿酬所得应纳税额
28000×25%-2660=4360元
比修订前降低了1240元(5600-4360)
案例(2)王某作为《山西财税》杂志社的特约撰稿人,应约在《山西财税》连载《投融财税处理》讲解十次,每次获得稿费2500元。
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有稿酬所得为一次,按税法法规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王某连载《投融财税处理》讲解稿酬所得=2500×10×(1-20%)×70%=1400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4000×20%-1410=1390元
案例(3)王某作为《山西财税》杂志社的特约撰稿人,应约在《山西财税》连载《投融财税处理》讲解十次,共获得稿费25000元,连载后又将连载整理出版,获得稿酬30000元。
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在其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所得,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所得,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王某连载《投融财税处理》讲解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5000×(1-20%)×70%×20%-1410=1390元
王某出版《投融财税处理》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0000×(1-20%)×70%×20%-1410=1950元。
全国各城市个税计算器导航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南京 成都 杭州 重庆 天津 武汉 西安 宁波 苏州 青岛 厦门 沈阳 东莞 无锡 长沙 福州 哈尔滨 郑州 合肥 济南 南昌 昆明 石家庄 长春 太原 南宁 乌鲁木齐 贵阳 兰州 海口 西宁 呼和浩特 银川 其他个税计算